吴兴区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深化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以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
(一)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1.推动企业加快高效电机、高端线材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对生产设备、软件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零土地"及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独立供地项目,按照设备、软件投资额(不含税,下同)的12%(市奖励6%、区奖励6%)给予奖励。对省"雄鹰"、市"金象金牛"企业投资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项目,市区两级财政奖励比例分别在原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的单一制造业项目在原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列入区"培大育强"名单的企业,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在原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800万元(市级封顶1000万元,区级奖励封顶800万元)
2.鼓励企业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项目投入,对生产设备、软件投资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区财政按照设备、软件、技术、网络建设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
3.对列入国家级、省级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
(二)推动企业培大育强
4.着力推动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对保持增长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5亿元的、营业收入5亿元(含)-10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含)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全年增速超过上年的,额外给予奖励2万元。
5.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类(包括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大数据产业发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物联网创新应用、人工智能)试点示范企业或项目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6.当年实现"小升规""新升规"的数字经济企业,额外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增加值率高于面上平均且同比较上年度提升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额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强化扶持软件信息
7.对评为省级软件首版次的产品,奖励70万元(市50万元、区奖励20万元);推动工业技术软件化,对工业企业研发嵌入式软件系统,并取得证书的,每家奖励8万元。
二、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
(一)深入推进两化融合
8.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奖励80万元(市奖励50万、区奖励30万)、50万元(市奖励30万、区奖励20万)。
9.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现场评定、获得证书、完成复审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20万元、10万元。
10.设备、技术及软件投资200万元以上的两化融合项目,验收通过后奖励40万元(市奖励20万、区奖励20万)。
11.获得市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8万元;获得区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大力引导企业上云
12.首次评为省级行业云应用平台、上云标杆的企业,分别奖励75万元(市奖励50万元、区奖励25万元)、50万元(市奖励30万元、区奖励20万元);首次评为市级行业云应用平台、上云标杆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
13.对符合要求的当年度新增上云企业,按照每家1000元奖励运营商等云服务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加快建设数字园区
14.对首次评为省级数字化小微企业园示范、试点园区的,分别奖励园区运营机构100万元(市奖励50万元、区奖励50万元)、50万元(市奖励30万元、区奖励20万元)。
(四)加快培育工业互联
15.对首次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市奖励100万元、区奖励50万元)、75万元(市奖励50万元、区奖励25万元)。
16.产业链级、企业级、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设备及软件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通过验收后,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7.面向块状经济和特色行业的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设备及软件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设备及软件投入的40%给予奖励(市奖励25%,区奖励15%),最高奖励1500万元(市最高1000万元,区最高奖励500万元)。
18.鼓励企业运用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数字化改造,被市评定为工业互联网试点应用的企业,奖励10万元,被市评定为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的企业,再奖励10万元。
三、全力推进企业智能化
19.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包括未来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市奖励100万元、区奖励50万元)、80万元(市奖励50万元、区奖励30万元)、35万元(市奖励20万元、区奖励15万元)。
20.打造符合条件的"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对列入市级以上名单且投入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数字车间、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200万元。
四、聚力推进城市智慧化
21.对列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提升数字化工程服务
(一)培育引进服务公司
22.引进和鼓励本地企业整合资源设立数字化工程服务公司(机构),为传统产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当年完成改造市级数字化车间2 个以上的,经市级部门认定,每家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奖励。
(二)强化数字诊断水平
23.推动规上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诊断,按计划开展并完成实施的,每家奖励2万元;对进行综合评定的企业,按照工程服务费的40%给予奖励(市奖励30%,区奖励10%),市级最高奖励15万元,区级最高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