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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眉山工业惠企纾困明白卡

       导读:一、支持集约高效发展01、支持招大引强支持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100强”及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1+3”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2‰、1‰、1‰给予区县、园区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适用范围:区县、工业园区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

眉山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眉山工业惠企纾困明白卡

一、支持集约高效发展

01、支持招大引强

支持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100强”及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1+3”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2‰、1‰、1‰给予区县、园区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

适用范围:区县、工业园区

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28-38168754

02、支持做大做强

鼓励企业跨越发展,营业收入每新增20亿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新增50亿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规模突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

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28-38166095

03、支持集约发展

每年对发展质量和效益好的工业园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认定为国家、省级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等称号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成功列入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名单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省级“5+1”特色产业园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院士(专家)产业园等称号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适用范围:工业园区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8754

二、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1、支持创建绿色制造标杆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绿色体系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能效“领跑者”、省级节能降碳标杆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6091

2、支持实施节能低碳改造

鼓励企业实施节能低碳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对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的节能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年节水量2万吨以上的节水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不含购地款)的工业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6091

3、支持提升低碳管理水平

支持企业提升节能管理水平。鼓励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的企业实施节能、节水合同制精益生产管理,对通过精益生产管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按照精益生产管理合同金额的20%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补。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6091

  1. 三、支持创新赋能发展

  2. 1.支持创新示范建设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不

2.鼓励实施技改创新

对开展技术交易并在本地转化的,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给予最高技术输出方3%、吸纳方3%和中介方2%,共计8%一次性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研究与开发支出4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技术创新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按不超过其研发支出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通过竣工验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4%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8756 028-38668270

3.支持数字智能改造

对设备及软件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经认定后,按不超过设备及软件投资的6%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为二级到五级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单位、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购买云服务、云产品,提升数字化水平。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8653

四、强化供给保障发展

01强化用地供应

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2022年全市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30%实行“标准地”出让;2023年全面实行“标准地”供应。

适用范围:工业企业

适用期限:2022年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发布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28-38168961

02强化用能保障

对列入省市政府重点项目名单、产品能耗达到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优先争取匹配能耗指标;对制造业发展好的区县、园区,优先匹配能耗存量指标;推进售电侧改革,扩大直购电交易及富余电量政策执行范围,落实省上电价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施燃煤锅炉改造用电;支持日用气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天然气大用户改转供为直供。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6093

  1. 五、优化财金服务发展

  2. 01、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组建市级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1+3”产业发展;每年安排300万元财政资金发放服务券,对中小微企业购买专业服务给予补助。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66095

02、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实施上市倍增计划,建立覆盖制造业企业引进投资、股改、辅导、挂牌、上市等全流程激励政策体系。其中,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享受方式:自行申报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8189582

03、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对年营业收入增加2000万元以上、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300万元以上,且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到位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实际支付利息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补助,其中通过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担保费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适用范围: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

适用期限:2025年4月1日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发布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28-3818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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