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
为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设立市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
每年确保市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建设、智能装备研制推广、咨询诊断服务、标杆示范创建、领军服务商培育、园区数字化转型等7个方面。
二、重点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加大对智能制造设备及5G、工业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的投入,加快生产经营方式向智能化转变。对年智能制造设备、软件和技术服务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13%给予补助,最高600万元。
(二)工业互联网建设。引导企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不高于年平台投入的13%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三)智能装备研制推广。加快智能装备技术攻关、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对列入国家、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及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按照不高于年产品销售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四)咨询诊断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服务商为重点产业链、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诊断服务全过程监理。重点产业链咨询诊断服务费补助50万元/家,工厂诊断服务费补助20万元/家,车间诊断服务费补助5万元/家,监理费用0.5万元/家。
(五)标杆示范创建。鼓励企业主动承担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争当智能制造领域示范标杆。新获批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新获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及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取得2A级、3A级评定证书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新获批省五星级上云企业、省级工业电子商务发展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六)领军服务商培育。支持服务商提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服务。新获批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服务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七)园区数字化转型。支持各产业园区建设数字化园区,对园区在网络部署、公共云平台建设、数据采集等数字化改造方面的投入,按照不高于投入总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新获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三、其他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同步设立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各地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
(二)各地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
(三)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