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根据《霞浦县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霞浦县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资信,无其他不良或违法记录的工业企业。
(一)产业链固链补助
1、申报条件
龙头企业为福建省工信厅或宁德市工信局认定的省、市工业龙头企业,企业
2、补助标准
按
3、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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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链招商补助
1、申报条件
2020年1月以来新落地的新能源、食品精深加工业等产业链配套项目且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亿元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
2、补助标准
给予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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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梯度培养补助
1、申报条件
2020年1月以来完成“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相关企业。
2、补助标准
对完成登记手续的
3、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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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质增效补助
1、申报条件
2019年以来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2、补助标准
县财政在省补助的标准的基础上按
3、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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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由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申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联文上报县政府工业分管领导审定。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工信局1份、财政局1份、工业领导小组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以及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3.该申报指南适用年限为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和省、市文件有规定的项目除外)。
2.初审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3.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霞浦县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