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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

       导读: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为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速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结合现行激励政策和市情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一、适用对象范围。在我市进行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二、财政支持方式。本措施所有涉及财政支持所需资金,省直管县全部由项目所在县承担;市管区(管理区、经开区)由项目所在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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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

为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速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结合现行激励政策和市情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适用对象范围。在我市进行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二、财政支持方式。本措施所有涉及财政支持所需资金,省直管县全部由项目所在县承担;市管区(管理区、经开区)由项目所在区负担70%,市级补助30%。

三、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生产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推进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提升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等方面转型成效。对当年获得工信部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入选典型案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应用。深化5G、工业APP、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平台化设计、服务化延伸、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引导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推广设计、生产、运维、管理等全流程数字化集成应用,不断提升企业关键工序数字化率,通过示范带动引领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当年获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模式应用类)的,给予一次性推广资金30万元。

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各企业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企业构建面向行业或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对当年入选省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补助资金100万元。

六、支持企业内外部网络改造。支持企业部署和应用5G、千兆光纤网络,推动建设和完善企业IT网络(工厂信息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展基于IPv6改造升级,在新建IT网络全面部署IPv6,为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奠定网络基础。企业当年完成IPv6改造,给予投入资金50%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七、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在生产、经营、设计、决策、产品、安全、销售、运营等各项环节购买数字化软硬件产品及相关服务,实施数字化改造,购置数字化生产设备或对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1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投入资金30%的一次性补助,投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给予投入资金40%的一次性补助,投入30万元(含)以上,给予投入资金50%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八、支持企业上云。持续推动企业上云,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云服务商资源,实现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设备产品、制造能力和资源向云端迁移,降低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培育上云标杆企业和典型应用案例。企业当年首次上云,投入资金2万元(含)以下的,给予投入资金30%的一次性补助,投入资金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给予投入资金40%的一次性补助,投入资金10万元(含)以上,给予投入资金50%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九、支持智能制造创新发展。实施制造业智能化转型计划,在先进钢铁、绿色化工等产业推行流程型智能制造,在高端装备产业推行离散型智能制造,培育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数字化管理的示范性标杆企业。对当年获评省级两化融合类、数字化改造类重点、示范、标杆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推广资金30万元;对当年获评工信部两化融合类、数字化改造类、智能制造类重点、示范、标杆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推广资金50万元。

十、支持企业使用数字贷。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数字贷金融产品,对企业软硬件购置、生产线升级、智能化设备采购、智能化管理应用等数字化转型给予资金支持,采用信用贷款、随贷随还、分期付款等方式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使用数字贷产品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企业进行贴息支持,企业当年新增贷款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贷款期限产生的利息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1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十一、支持担保费率优惠。针对担保额度200万元以内、借款用途为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的工业企业,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线上产品及大数据筛选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加快业务办结效率。对使用数字贷产品的企业,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减少客户需提供申请材料、适当降低客户准入门槛、提高信用类担保额度占比。适当降低保费收取标准,对符合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要求客户,在目前费率较低的情况下,再下调20%,按照0.8%/年保费标准执行。

十二、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鼓励企业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建立持续推进两化融合的机制,确保两化融合过程可控、有效,培育和打造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促进战略规划落地、业务模式创新和组织管理变革,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

十三、支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网络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成自主定级,落实安全防护规范要求,鼓励企业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定级核查与安全评估,并制定整改建设方案,完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水平。对当年获得省工业企业信息安全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试点的,给予一次性推广资金20万元。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年,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奖励。

本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各县(区)可参照本措施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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