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东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数字化转型。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对新认定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综合排名前十位的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平台(综合型、行业型、专业型)、国家级“双跨”平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结合上级奖补情况同一平台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提档升级的给予差额奖补。市级每年认定3个左右智能工厂、10个左右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支持中小型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企业智能化咨询诊断,改造方案被采用并签署改造协议的服务商,按照协议额分档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3000万元,以发放“服务券”的形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购买工业互联网创新技术和产品。根据企业云化应用深度及成效,每年择优评选5-10家市级企业上云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标识注册量突破100万,且标识注册量、解析量年度综合排名全市前5位的标识应用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已奖励企业不重复参与全市年度排名。
三、支持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数字化改造。鼓励各县区、开发区按照数字化园区建设标准对已建产业园区升级改造。每年遴选一批园区申报国家、省数字化转型试点,对新获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基地(园区)、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工业互联网园区)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奖励,结合上级奖补情况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四、支持工业软硬件研发及应用推广。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开展关键软件核心技术攻关。对新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省认定首版次高端软件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产品不重复奖励。支持首台(套)智能装备研发,对新认定省级、国家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
五、支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吸引省内、国内主流内容分发网络(CDN)企业和互联网内容资源落户,原则上按照业务总量的10%,并结合实际成效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对纳入国家布局并建成运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根据取得的成效,结合上级奖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每年遴选5-10个市级内网改造标杆项目,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加快培育本地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在我市新落户纳统的市外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本地工业企业剥离信息服务机构成立的独立法人信息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0万元奖励,提档升级的按差额奖补。对重点平台引进与合作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
七、强化两化融合发展水平。鼓励企业参与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在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的覆盖。对新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按照认定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三级、四级以上认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奖励,提档升级的按差额奖补。
本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3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